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报考及本科论文申报的通知 |
发布人:王英智 发布时间:2023-06-06 |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赣考院自[2019]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程与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试实践课程和论文答辩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14日使用微信报名程序报名。 2023年6月16日分批生成缴款码缴费,6月18日缴费截止。报名数据分批上传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专业实践报考课程科目及收费(考核时间10月28日): 1、实践课程报名请认真填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联系电话; 2、报考幼儿教师教研指导、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的考生请在2023年6月16-20日将手写报告扫描件发916008637@qq.com; 3、计算机专业实践课程考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4、报名费用根据报考课程收费(科目明细见下表)。
三、论文答辩申报要求: 1、所有本科段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学分达到本科段学分要求,完成专业实践课程; 2、论文答辩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联系电话; 3、论文指导答辩缴费400元。 4、2023年11月11日-12日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2023年11月10日到江西师大成教大楼106室领取论文答辩通知单。 四、论文答辩报考专业及课程代码:
五、成绩查询和毕业办理 1、2023年11月论文答辩合格后,12月中旬请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所有成绩查询栏目内查询实践课程和论文答辩成绩。(http://zkcjcx.jxeea.cn/zkcjcx/) 2、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毕业申办的通知要求在当地设区市招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六、学士学位申请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以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准,获得2023年6月份自学考试毕业证的学生,必须在2023年的9月初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报名;获得2023年12月份的自学考试毕业证的学生,必须在2024年3月初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未按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视为主动放弃学位。具体申请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学士学位考试课程如下表: 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学位考试课程一览表
江西师大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6日 |